兴隆县交警大队采取相应措施对机动车驾驶人实行综合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严把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关。车管所负责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源头管理,加强了驾驶人培训监管、考试发证,全面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严把客货运驾驶人职业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退出机制。建立了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等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清理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近三年交通违法情况,建立了“黑名单”实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公开管理。
二、严格路面执法管理。秩序科负责路面执法管理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通过加强路面严查严管,加大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提高驾驶人规范操作、文明驾驶的自觉性。加大了对酒后、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一律按规定扣留驾驶证,督促参加学习和考试。对三年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及时通报企业按规定予以辞退。
三、加强警示教育,提升安全文明驾驶素质。宣传科通过专题解读、现场采访、随警做战等形式,营造对驾驶人严格考试、严格管理、严格教育的舆论氛围。定时发布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事故信息。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查处一起、教育一起。
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事故科负责交通事故分析和宣传警示教育。通过认真分析交通事故原因,发现、总结源头管理方面的深层问题,研究、制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对策,充分发挥典型事故案例对改进工作、加强警示教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