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四强化”措施,切实加强交通事故接处警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强化规定制度落实,规范接处警工作。该大队要求,事故处理民警严格按照110接处警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职责,接到出警指令及群众报警,值班人员白天在5分钟内出警,夜间在10分钟内出警,不得延误。同时,将加强节日期间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检查、督导、考核,对接警慢、出警慢、现场处理慢的问题,将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二是强化值班备勤,确保接处警及时。节假日期间,事故科要对所有警用车辆、接处警车辆进行一次检查,更换,补充相关设备、器材,确保值班车辆和各种通讯、勘查设施时刻处于临战状态,确保现场勘察车全天候24小时值班备勤,保证及时接警、出警、处警,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到达现场。
三是强化快速反应效能,确保事故准确处置。对所有110指令和群众报警,必须做到认真受理、到警处置,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出,快速反应,坚决杜绝有警不接和不到现场处置等不作为现象。对造成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接警人员要迅速通知“120”进行救治,同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伤者家属到医院处理。现场勘查结束,必须及时到医院了解死、伤者情况,做好笔录,做好安抚工作。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执法为民观念。要求事故调处民警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做好交通事故接处警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交通事故接处警工作与树立交警形象紧紧联系在一起,坚决杜绝因接处警不妥造成的不良问题发生,确保交警良好的执法和服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