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有义务报警并在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救助。然而,6月23日发生在超凡大街与锦湖大路交会处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一辆大型水泥罐车闯红灯后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红旗轿车,事后水泥罐车司机特别淡定地下车看了一眼,随后便返回车中等候交警处理事故,其间未对车内伤者及时抢救。目前,轿车上的伤者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闯红灯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张振华警官介绍,当肇事罐车由锦湖大路由南向北驶向路口时,信号灯由黄灯变为红灯,而罐车驾驶员并未刹车,反而加速行驶。在路口信号灯变为红灯两秒之后,该车加速越过了停车线。此时,一辆沿超凡大街由西向东行驶的红旗轿车正常行驶过来,水泥罐车由于躲避不及与轿车左侧相撞。巨大的冲力导致轿车在路口处360度旋转后停下。
根据事发路口的监控录像,记者看到,车祸发生后,罐车司机曾下车查看情况,不慌不忙地整理自己的衣服。但是,他并未对已经受伤的轿车驾驶员施救,而是看了一眼便走回水泥罐车,在车中等候交警的到来。
“我们检查现场时初步判定是由一方抢红灯所致,但是水泥罐车的驾驶员拒不承认违章的是自己。直到我们调出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罐车驾驶员才承认其故意违章的行为。”张振华说。
大型车辆经常“仗势欺人”
“交通事故发生后,虽然驾驶员不是故意的,但依然要对事故承担责任,积极赔偿对方的损失,积极救助伤者。”张振华警官说,广大驾驶员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除了报警,还应在第一时间积极抢救伤者,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否则,一旦因为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死亡,肇事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张振华介绍,平时与大货车驾驶员接触时,他们发现大货车驾驶员存在非常错误的观点。他们认为自己车重,不怕别人撞,即便发生碰撞自己也不会有事。而且大货车都有保险,发生事故后会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这就是导致大型车辆无视法律,经常闯红灯行驶的主要原因。而且,一些肇事者对事故非常淡漠,甚至不把别人的生命、财产当回事,认为伤者治疗是对方的事,出院后保险公司会赔偿。
午夜是大型车辆违法行驶集中时段
根据高新交警大队对近期在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调研发现,货车在新建道路上闯红灯的行为较多,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除了此次事故之外,2012年5月17日,在超凡大街与超达大路交会处,一辆货车闯红灯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导致乘客死亡。而在事故发生前的一个信号周期,已经有两辆大货车在红灯状态下通过路口。
根据分析,今年4月份以后,大货车闯红灯的几率大为提高,已经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特别是每天23时至次日凌晨,很多大货车不遵守交通信号,闯红灯通行。
交警部门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强对大型运输车辆车主及驾驶人的教育和培训,使其从思想意识上杜绝“自己不怕撞,装了有保险”的思想。从而净化路面上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