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无周内累记扣分12分记录、无刑事处罚记录、无隐患病史(如精神病、心脏病等),必须持有相应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对学生要有爱心。”这是丹东市元宝区教育局对校车驾驶员聘用条件的最新要求,在校车运行中,教育局还要求驾驶员必须做到,不饮酒、不超速、不超载、不唠嗑、不穿拖鞋、不吸烟饮食、不接听电话、不疲劳驾驶,要注意力集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根据新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元宝区教育局要求各学校选派教师跟随校车接送学生,并对跟车教师加大了选拔和培训力度,要求跟车教师必须是对学生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的党员教师,身体要健康,年龄要适中。教师在跟车中做到“五必须”,即出车必须有两人同时跟车,上下车必须做好人数清点,行车中必须关注孩子的一举一动,与家长交接必须提醒行路安全,收车前必须做好车厢内清查。
教育局还要求各学校要对乘车学生实行实名乘车制,同时要求各级人员加强对学生的文明乘车教育,遵守乘车纪律,定期进行安全预案演习;每学期致家长一封信,告知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黑车。
在车辆管理工作上,教育局投了安全保险,定期对校车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要求司机每天出车前必须对校车进行常规检查,确保行车安全,同时做好车辆“安全日志记录”、“车辆运行记录”、“卫生消毒记录”等文字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