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7月起,银川市开始核发环保黄绿标志,截至目前标志发放率已达到85%以上。此外,银川交警、环保部门还规定,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不得办理进入丽景街及银川绕城高速路以内禁止0.75吨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区域的通行证。已经办理通行证的,如果发现明显排放黑烟的,执勤民警可以收回通行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南昌:
机动车环保检验分类管理
9月25日起,南昌对机动车实施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正式宣战。让车主开心的是,南昌市规定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换发和补发均不收取费用,已公布13个核发点。从2013年6月1日起,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含外地车辆)和持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制行驶区域、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
哈尔滨:
外地车落户必须排污达标
8月1日起,外地转入哈市各区、县(市)的机动车、各县(市)转入到哈尔滨市区的机动车,必须符合该市新机动车注册登记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才能允许落户哈市。至此,哈市各区、县(市)将全面执行机动车环境准入标准。据估算,轻型汽油汽车、重型燃气汽车执行国标准后,单车污染物排放量可降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