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4日,本网刊发《南昌交警指定南昌银行交违章罚款惹争议 便民还是“劳民”?》稿件引起网民热议后,本网6月5日刊发的稿件《违章为何不能用现金交罚款 交警有人称没必要向车主解释》再次引起网友大讨论。
南昌交管局推行电子信息交通卡被质疑不合法
因为便民措施变成“劳民”措施,网友纷纷怀疑南昌交管局在推行交通卡政策时是否合法合规。据南昌交管局此前的说法,在推行交通卡前,曾针对驾驶员发放了1000份问卷调查,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南昌交管局决定开展此项业务。
而国务院颁发的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6条规定:“依法不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参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执行。”
而规章制定程序一般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环节,其中在起草环节上,条例第15条规定:“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起草单位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然而,面对“1000份问卷调查究竟有无代表性”、“调查结果有没有公布、可信度有多高”等一系列网友提出的质疑,南昌交管局并没有回复。江西省一位不愿具名的政协委员也表示,凡是涉及公民切实利益的政策,都须在出台前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南昌交管局仅凭1000份调查问卷代替应有的合法程序显然欠妥。
交通卡曾遭到部分驾驶员抵触和舆论质疑
不仅政策出台的程序令人生疑,在金瑞交通卡推行前夕,由于政策的不完善,也曾遭到部分驾驶员的抵触和舆论的质疑。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2009年11月1日起,南昌交管局开始试用交通卡,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全面启动使用交通卡对驾驶人进行管理。根据当时的规定,南昌市的驾驶人必须办理金瑞交通卡,在驾车时必须将交通卡和驾驶证一起携带。
这个“强制驾驶员办理交通卡”的政策出台不久就引起众多网友的质疑。有不少网友表示,南昌交管局有无权利强制市民办交通卡,也有很多网友表示坚决抵制南昌交管局这种不讲道理的做法。
面对网友的质疑,南昌交管局仓促作出回复并做出一定程度妥协:规定每一位驾驶人必须办理交通卡,是因为它使用起来很便捷;虽然按照规定,驾驶人必须办理,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会有延期,不办理也不会处罚。
此后,舆论对金瑞交通卡的质疑声暂告一段落。
南昌交管局朝令夕改 政策太随意让网友觉得不靠谱
2年后的2012年5月,有网友向大江网记者反映,南昌某银行各个营业网点不再接收现金罚款,而必须用金瑞交通卡缴纳,这给自己带来了极大的不便;银行方面称这是南昌交管局的规定。而南昌交管局对此也予以承认,并表示没有必要向车主解释原因。
南昌交管局这种被网友称为“蛮不讲理”的做法再次引起舆论强烈质疑。有网友表示,南昌交管局制定政策朝令夕改,舆论质疑就做出妥协,舆论不质疑就强制推行,和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在交管局看来就向一块橡皮泥可以随意捏塑,这无疑反映了相关部门对自己的不自信,也反映了政策本身存在先天性缺陷。
此外,南昌交管局“没有必要向车主解释为什么不能用现金缴罚款”的说法也引起不少网友愤慨。有网友表示,南昌交管局称“没必要向车主解释”,那平时口口声声说的“为人民服务”又该如何解释?这是心虚的表现,到底是“便民”还是“劳民”,不用解释,这是“宇宙人都知道”的事。
更多的网友把质疑的声音抛向了事件的本身。有网友表示,既然是便民,为何单单指定一家营业网点少的银行?为何必须办卡?南昌交管局连交罚款都要擅自增设门槛,这无疑与向服务型行政机关转变背道而驰,南昌交管部门应认真反思,真正从便民的角度出发做决策办事情。
省政协委员建议在社区设点 方便车主缴纳罚款
除了在网上发表质疑声外,也有很多网友致电本网,对南昌交管局的做法提出质疑。“南昌交管局此举便民是假,扰民是真,若南昌交管可如此,其他有执法权的单位纷纷效仿,所谓‘专用’银行卡就会漫天飞,交水费要用专用水费银行卡,交电费要用专用电费银行卡,给市民徒增烦恼,理应尽快取缔。”一位不愿具名的网友对大江网记者表示。
江西省一位不愿具名的省政协常委对大江网记者表示,这几天一直在关注大江网对于此事的报道,南昌交管局的这种做法的确给部分车主带来了不便,建议在社区设点,方便车主缴纳罚款。这位政协常委还表示,将会和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早日解决此事,必要时还会进行调查研究,形成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