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14时许,杨某驾驶晋BQ8813号小客车沿大同南路由北向南行至应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前路段,遇相对方向行驶的杨某所驾三轮汽车会车发生碰撞,后三轮汽车又与常某驾驶晋F69501号三轮摩托车再次碰撞,造成三轮车驾驶人杨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随即杨某驾车逃逸。
接警后,应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出警,经过缜密侦察,在事发地群众的帮助下,于15时许在应县五中将杨某及时抓获。经对杨某提取血样并进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6.1mg/100ml,超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大于等于80mg/100ml的规定,属醉酒驾驶,杨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