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管理,严禁使用农用车等车辆接送学生。
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局、公安局必须立即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各地、各学校要将安全工作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各地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整治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加强路面交通监控,特别要对超速、客车超员以及货车和农用车等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要加强路面巡查,加大对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的打击力度,严禁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公安部门要深入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大力推进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实施,督促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客车作为校车,严禁租用及使用农用车、三轮汽车、载货汽车、已到报废期限的车辆接送、拉运学生。各地中小学、幼儿园使用校车时要做到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与校车驾驶人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督促驾驶员规范行驶。要加强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接送车辆随车照管人员清点人数制度。此外,各地教育、公安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学校开展创建“无安全事故学期”和“宣传整治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