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嘉峪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了解到,酒泉市的刘某驾车撞人后,将伤者转移至另一条路上弃于路边后,驾车逃离,致使伤者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事发后,刑警支队经过十余天的侦破,终于将肇事司机刘某抓获。1月31日,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伤者得不到救治导致死亡
1月20日下午2时许,嘉峪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接到报案称,河口西路马路边上躺着一名男子,好像受了伤。接到报案后,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时,医院证实该受伤男子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该男子颅内损伤,因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现场除了死者的脑部外伤及地上有一堆呕吐物外,再无任何线索。由于无明显特征,死者到底是摔伤的还是被人打伤的,不得而知。
刑警们从死者身上携带的证件得知,死者系嘉峪关市居民鲜某,现年40岁。从死者家属口中得知,1月19日晚9时许,鲜某从建设街区步行到兰新街区老乡家,出门时,鲜某告诉家人说一会就回来,没想到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警方摸排找出肇事车
鲜某是从建设街区步行穿过马路到兰新街区,怎么会倒在距离很远的河口西路的马路边上?脑部的损伤又是从何而来?
根据鲜某家人提供的线索,刑警们展开了调查摸排。经过大量细致的调查,刑警们了解到,在1月19日晚上9时许,建设东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刑警们很快找到了一辆车号为甘F·04296的红色桑塔纳,并找到了当日驾驶该车的司机刘某。经查证,该车正是当日的肇事车辆。
肇事司机伪造现场
据刘某交代,1月19日晚,刘某驾车途经建设东路时,将横穿马路的鲜某撞倒。刘某下车后扶起鲜某,并拨打120急救电话,电话接起后又断了线,刘某在围观群众的帮助下,将鲜某拖进了轿车的后排座上,开车欲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刘某驾车离开肇事现场后,一路上担心如果将鲜某送到医院后被其讹诈怎么办?心想鲜某喝了酒,把他放在一个酒吧门口或者附近,伪造一个喝酒喝瘫了的假象,蒙混过关了事。
刘某这样寻思着,就来到了河口西路的青藤茶楼前,将鲜某从车上拉下来放在茶楼附近的路边,便掉转车头驶向六岔路口西侧的一个汽修厂修理撞坏的轿车去了。刘某待车修好回到住处半小时后,心里不安,又打的来到河口西路寻找鲜某未果,以为鲜某回家,便心安理得地回家睡觉。而受了伤的鲜某却在路边上躺了十几个小时直到第二天才被发现。
1月31日,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