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故基本情况
    9月份荣乌高速大队管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3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人民币60000元。其中,死亡事故2起,死亡5人,受伤16人,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多发2起,上升100%;死亡人数多死5人,上升100%。伤人事故1起,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少发5起,下降83.33%;受伤人数少伤11人,下降78.57%。财损事故70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人民币35000元。 
    二、 事故发生的路段(国省道事故情况)
    国道发生交通事故73起。
    三、 事故的主要原因
     1.操作不当:42起,死亡1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人民币35000元。
     2.未确保安全车距:24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人民币12000元。
     3.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车辆:2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人民币1000元。
     4.雨天路面未降低行驶速度:2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人民币1000元。
     5.未察明车后情况确保安全后倒车:1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人民币500元。
     6.穿插前方排队等候车辆:1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人民币500元。
     7.超速行驶:1起,死亡4人,受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
    四、责任者交通方式
    1.小型轿车:24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人民币12000元。
    2.大型货车:48起,死亡1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人民币38000元。
    3.大型客车:1起,死亡4人,受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
    五、事故发生的时间段
    1. 00:00—04:00    8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人民币4000元。
    2. 04:00—08:00    24起,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人民币16500元。
    3. 08:00—12:00    13起,死亡4人,受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人民币16000元。
    4. 12:00—16:00    10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人民币14500元。
    5. 16:00—20:00    12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人民币6000元。
    6. 20:00---00:00    6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人民币3000元。
    六、针对9月份道路交通事故提出以下预防对策
    1.结合荣乌高速公路道路实际情况,东线大货车车流量大,堵车情况时有发生,大货车司机对安全意识较薄弱。要求各中队执勤民警加强车辆检查登记和安全提醒,明确管控重点路段、时段,严查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近期,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较为频繁,必须加强对客运的管控,做到“逢车必查,查之必严”,严格落实“八必查”,严厉查处客车超员、超速行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