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积极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交警三大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校车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
一、加强摸底排查,完善台账。大队把排查校车底数作为加强管理的前提,各中队结合整治行动,深入辖区学校,对接送中小学生的校车进行彻底排查。在排查工作中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详细掌握全区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并逐一建立相册式“户籍化”档案。
二、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纠。各中队强化路面管控,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通行路段和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管控力度,对辖区通行的接送车辆逐车检查,认真核对“三证” (即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检验合格证)和“校车统一标识,坚决取缔“黑面包”、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搭载学生。对于车辆超员、车证不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一律扣留车辆,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驾驶人从严处罚。
三、 完善交通设施,消除隐患。组织民警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指示标牌、标志标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周边主干道交通信号灯不足或缺失现象,交通信号灯设置等情况,查看交通信号灯设置是否科学、是否一致,查看交通标志是否明显、是否规范。对交通标志标线不齐全、模糊或错位,信号灯不明显或不科学的立即重设、纠正或修复。针对缺、损的摆放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标志标牌、减速带等基础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意识。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采取展出事故图板,发放宣传资料、上安全课等方式,走进校园,开展了宣传活动。同时,大队积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坚决不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