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支队《开展“护卫天使行动”工作方案》、县局《泸县公安局“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周边管理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泸县交警大队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六严查一教育”交通安全大整治、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社会治安整治行动等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护卫天使行动”,全面落实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切实发挥护学岗作用扎实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坚决杜绝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十八大”期间学生交通安全及维稳工作。9月份,泸县交警大队共开展集中统一行动4次,投入警力1350人次,警车450辆次,设置执勤卡点6处,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289起,其中客车超员11起、超速行驶850起、酒后驾驶7起、乱停乱放672起、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14起、无证驾驶64起、无牌无证机动车17起、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片、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24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630起。破交通肇事逃逸4起。有效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为泸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源头管理。
一是积极会同教育、运管、安监等部门,深入学校、客运站对校车、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定期开展车辆安全检查,加强驾驶人教育管理。二是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三是会同县教育局和县安监局加强对校车超员的检查整治力度,确保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障广大学生上学、放学出行安全。四是9月19日,大队组织各中队民警深入辖区各运输企业、主要干道路面扎实开展了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检查集中统一行动,副大队长曾永林靠前指挥并与执勤民警一同开展路查路检和交通安全隐患检查。此次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55人次,警车19辆次,共检查车辆420辆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2起,其中违规张贴深色太阳膜6起、客车超员2起、超速行驶15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69起,共进入运输企业5个,对客运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检查150辆次,排除安全隐患6起。
二、加强隐患排查。
一是大主动与安监、教育部门联合,对各类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并将排查结果按照分类进行造册登记、存档,主要对车辆的数量、车型类别、车况以及具体的接送路线等内容进行综合登记管理,按照“逐车、逐校、逐人”的要求完善基础台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对校园周边安全设施设置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组织民警开展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排查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对遭到破坏的设施或模糊不清的交通标志标线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更新、修复,使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为学生出行创造安全通行条件。
三、加强路面管控。
一是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秩序集中整治,大力加强巡逻管控力度,重点对客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超载、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和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形成严管态势。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大队女子护学警组,在依托护学岗强化各学校早、中、晚三个上放学重点时段的管控工作,同时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的巡逻检查力度,对超员、无证驾驶、超速行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治理,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人身安全。三是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增加警力维护校园周边秩序,提升校园、幼儿园周边见警率,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出行。
四、加强安全宣传。
一是以“不坐超员车、不坐非法改装车、不坐黑车”为宣传主题深入校园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增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通过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向中小学生宣传乘坐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的严重危害性,向学生发放文明交通常识宣传资料,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利用学校开家长会契机向学生家长发送“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宣传资料,教育他们切实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禁止学生乘坐“黑车”、超员车等。四是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开展日常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交通安全知识,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营造文明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