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警总队《关于做好第123号、124号公安部令实施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1月7日, 墨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积极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和场所开展123号令相关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和行业加强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和经营。
一是深入辖区幼儿园等学校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大队积极与县教育局协调联系,争取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组织警力逐一深入辖区幼儿园等存在运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向学校负责人发放《责令限期排查整改通知书》,要求有运送学生车辆的学校按要求进行排查整改,需要配备校车情况的要求及时向县教育局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到交警车管部门备案,杜绝发生学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深入城区内各大宾馆、酒店和花店等婚庆重点场所开展关于不故意遮挡号牌违法行为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城区婚庆时段存在用“车牌贴”故意遮挡婚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大队积极组织警力逐一深入辖区各大酒店、宾馆、花店和喜庆用品店,加强对负责人和店主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放《责令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整改告知书》,要求做到不故意遮挡号牌,安全、文明出行。
三是深入县城各旅馆和酒店开展关于不违法停车的整改告知工作。结合墨江县城区大部分小旅店周边道路乱停车违法行为较多,导致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实际,组织警力深入各旅店、宾馆和酒店,对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向其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到到店住宿人员的车辆不随意停放、违法停放,不影响人民群众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