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消除春运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群众乘车安全,1月25日,忻城县交警大队向县汽车客运站发出告知书,取消客运站所属的19名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员参加2013年春运的资格。
根据广西交警总队《201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存在交通违法记满12分及一年内有酒驾、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春运前夕,忻城交警部门深入辖区各客运企业召开春运动员部署会,并对广大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分情况进行一一查询核对。经核查,县汽车客运站的19名驾驶员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上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春运道路交通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对此,忻城交警部门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在春运开始前向客运企业发出告知书,取消这19名驾驶员参加春运的资格。
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客运驾驶人的每一个驾驶行为,都密切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此忻城交警部门全力把好驾驶员这一春运安全第一关。为更好地监督大客车驾驶人的行驶状况,忻城交警部门还通过GPS监控平台对每台车的行车路线、实时位置、车速等信息进行监控,一旦发现有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都将及时发出警示提示,并做出处罚甚至停运,切实从源头上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