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8日凌晨,在张家口涿鹿北警务工作站执行两会安保任务的郝文仓等民警,坚守岗位,克服一夜的疲惫,一丝不苟的对过往车辆进行安检。
凌晨7时许,民警对一辆去往北京方向的京N7V***号别克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车内有酒味,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立即用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栾某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栾某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栾某罚款1000元处罚,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栾某驾驶证记12分,并降级、暂扣六个月。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