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9日至21日,省涉案车辆交叉检查组采取听、问、查、看的方式,在支队城区双清大队、事故大队以及邵东县大队、隆回县大队,抽查部分民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内容等熟知程度,查看了台帐、会议记录,并查看了涉案车辆、扣押车辆的保管手续是否合法、健全等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城区双清大队、事故大队以及邵东县大队、隆回县大队等基层交警大队,听取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开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检查验收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并查看了交通事故涉案车辆基础台帐;检查组还深入停车场对基础台帐进行了核对,现场查看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存放情况。检查中,政委申宏伟向检查组详细汇报了邵阳交警涉案车辆管理工作的详细情况。自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支队党委高度重视涉案车辆管理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案车辆的管理,在工作中突出“扣押、存放、处置、监督”三个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水平和群众的满意度。具体为:一是严把扣押环节。民警凡在执法执勤中需要对违法车辆扣押时,必须具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严格执行有关程序规定,严禁随意扣押车辆。对依法必须进行扣押的车辆,办案民警要认真清理车上有关物品,详细登记,拍照记录,并将车辆的特征、发动机号、车架号等有关情况进行网上对比,核查车辆来源,确定车辆性质。在依法开具、规范填写扣押凭证。二是严把存放环节。为了彻底规范涉案车辆的管理,支队要求所有依法扣押的车辆,由停车场统一封存保管,明确专门管理人员,统一设置了涉案车辆台帐,确保涉案车辆做到“扣押合法,逐车登记,台帐明晰,统一保管,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杜绝涉案车辆丢失或挪用等问题的发生。同时,支队还出台了《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涉案车辆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交警系统涉案车辆管理。
检查组认为支队抽查的各下属大队,领导重视,台帐清楚,但是停车场的车辆摆放,以及“防火、防盗、防腐蚀”的三防工作工作有待加强。为更好的迎接公安部11月份的专项检查,检查组对支队的涉案车辆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验收工作,按照公安部验收标准,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二是要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对场内车辆的分类发摆放,车辆的三防工作进一步细化。三、对涉案车辆的现在管理长效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