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4日,城步大队成功告破“10.9”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犯罪嫌疑人戴某已被抓获归案。
一、健身路上添冤魂
2010年10月9日18时许,天刚下过一场小雨。约好饭后出去一起散步的李艳红与另外两位女友在县造纸厂门口相汇,一同踏上去S219线土溪冲路段散步的健身之路。18时30分许,天近暮色。当她们在该路段去武冈方向3公里左右的地方,突然,一台时速大约在120马以上的轻卡小货车风驰电掣般地从李艳红三人身边一呼而过。紧靠护拦边行走的杜文娟还没有来得及感叹“车速太快”,就发现身边的两名好友不翼而飞。待她缓过神来再往前走了十五米左右时,只看到一直在三人中间行走的女友躺在地上呻吟,全身不能动弹。杜文娟立即拿出手机拨通了110指挥中心的报警电话。十分钟后,城步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火速赶到了事故现场。当交警走到李艳红的面前时,只见她满身鲜血地躺在地上,没有了呼吸,心脏也永远停止了跳动。
二、切夜不眠深研讨
该县公安局局长申松能、政委邓安华得知此事后,对案情十分重视,立刻委托分管副局长杨培教现场办公,要求以最快的速度侦破此案,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违法分子,以告死者的在天之灵。19时20分,由县公安局分管局长杨培教担任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殷南高、教导员蒋培楚、副大队长袁利民分别担任副组长的“10.9”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追逃行动小组成立。在警力安排上,由三名副组长各带一组,每组5人。随后,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陈位仁详细地介绍了案情:此次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一人,一人严重受伤。从现场勘查情况来看,没有任何刹车痕迹,现场仅仅留下一块后视镜(从出事地点、方向来叛断,应为右侧后视镜)。根据杜文娟的介绍,肇事车辆大概是一辆双排座卡车,没有绷布,但有支撑绷布的铁杆,车箱后面是自行加制的铁板门。由于当时天色已晚,车身颜色大概是白色和天兰色两种。根据上述信息和全体民警的分析比对,最终把肇事车型初步锁定在兰、白两色带绷的88台双排座轻卡车上,并以无右后视镜、单独右边是新后视镜、保险杠有过严重碰撞痕迹的车辆为侦破重点。
三、立刻行动大排查
10月10日是全国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日,城步大队把追逃行动与全国集中统一行动紧密地结合起来,把追逃警力分为三个小组。第一组由大队长殷南高率领,在南桥木材检查站、清溪岔路口设卡布点,对有重大嫌疑的兰、白两色双排座轻卡车一一进行查验,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第二组民警在教导员蒋培楚指挥下,深入全县88台兰、白两色车主的所在地逐一进行询问和排查,进一步收集有效线索。第三组民警则跟随副大队长袁利民走访县城、西岩、茅坪等三大汽车修理重镇,询问是否有人来修理店修理过类似的车辆及购买、更换过右后视镜。同时,还要求各修理店店主要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若发现符合追逃条件的可疑,车辆到店里来,请向交警大队报告。通过三天的排查行动,案件终于有了眉目。第二组民警带回了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通过全面排查88台兰、白两色双排座,其中有三台与肇事逃逸车辆相符合,但在这三台车辆当中,嫌疑最大的还是西岩镇沙井村戴某所驾驶的车辆与肇事车辆相吻合(从排查,走访过程中得知,戴某现已在儒林镇土溪冲村购地建房)。10月12日上午8时30分,城步大队又召开了第二次全体民警追逃会议,会上,“10.9”特别行动小组组长杨培教再三要求办案民警必须做到三点:一是要拿出有力证据,不要枉及无辜;二是要进一步缩小包围圈,坚决做到打击要狠、要准、要有力;三是进一步摸准对象,再进行重拳打击。
四、迷雾趋尽见真凶
10月13日上午,按照追逃行动小组组长杨培教的指示要求,城步大队办案人员又一次深入三台有重大嫌疑车辆车主的家中,对车型特征、车身颜色、后视镜损坏情况、保险杠的碰撞部位等要素进行确认,最后将茅坪镇一台兰色双排座车和南山镇的一台白色双排座车的交通肇事可能性予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