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条例将公交优先战略法条化,确立了公交运营的公益性质,建立了成本规制和政府补贴制度,并充分保障规划、用地和路权优先。4月份政策法规处将制定该条例的宣贯方案,在地铁、公交车站等人流量集中地区,向市民集中宣传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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