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现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西宁市交警支队充分运用现有的交通工程技术、交通信息控制、交通技术监控、交通执法行政管理措施等手段,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全面整治交通秩序,大力整治创城工作中道路交通的突出问题,向一切交通违法行为说不,实现交通管理工作的升温提速,积极为西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突出重点 统筹兼顾
市交警支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将一切影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交通突出问题纳入管理范畴。努力实现民警执法规范率达到100%、执法工作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率达到90%以上、城市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大于98%、非机动车守法率大于85%、行人守法率大于80%、违章停车率小于或等于2辆/5公里的目标。
重点解决城市主干、次干道及交通枢纽(即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兼商业街区道路及支路背街小巷等乱点地区车辆乱停乱放、违法占道等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道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尤其加强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线、通过路口不看信号灯、翻越中心护栏以及道路上沿街乞讨、兜售商品、散发物品等行为的整治。
重点整治货运车辆散落残土或垃圾、在市内道路禁行、限行路段行驶;各类农用车、摩托车进入市区道路禁、限行路段;违法车体广告;安装使用高音喇叭、汽喇叭,乱鸣喇叭、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等影响城市环境和城市文明的违法行为。
继续强化整治酒驾、涉牌涉证、闯红灯、“三超一疲劳”、逆向行驶、违法掉头、违反标志标线、不依次等候等威胁交通安全和干扰行车秩序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对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破损不清晰、不规范等破坏道路通行条件,影响正常通行能力的行为开展集中治理。
分工细化 措施强化
全面强化乱点地区整治。各大队要根据乱点地区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全面加大对违法占道以及非法营运的清理整治。
全面强化违法行为整治。加大对涉牌涉证、机动车违法改装、实习期内驾驶营运客车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全面强化重点车辆整治。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党政机关车辆、军警车辆的管理,全面规范重点车辆交通秩序。
全面强化违法占道清理。在做好主干道、次干道停车秩序整治的同时,组织警力全面做好支路等背街小巷停车秩序清理整治工作。
全面强化交通设施维护。进一步加大对灯、线、牌、栏等道路交通设施的巡查力度,对交通信号灯工作异常、损毁、交通标志、标线污损遮挡、倾倒失效等问题及时进行维护。
全面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调省、市各类新闻媒体,组织媒体随警采访,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一线交警先进典型的宣传。继续深入学校、社区、部队、企业、机关、乡村等地开展宣传教育。
全面强化窗口单位服务质量。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窗口服务百日攻坚行动,不断改进窗口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