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涉牌涉证整治行动,深入贯彻123、124号公安部令,全力遏制春节后交通违法特性,针对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上升趋势,镜湖大队在元宵节后开展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春季攻坚”。对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无牌无证、使用假牌、套牌等车辆,见一辆,查一辆,处罚一辆,教育一辆,切实提高交警执法的威慑力,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2013年02月25日17时10分,左右,一辆悬挂着皖B牌号的尼桑小型轿车,沿中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和路与华兴街交叉口时,该驾驶人见有民警正在路口设卡检查,驾驶人突然变道,直闯单行道。正在该路段执勤的镜湖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周维国发现情况后,上前示意此车靠路边停车接受检查。该驾驶员停车后,民警遂要求该驾驶员出示行驶证件。该车驾驶人在佯装拿证的间隙,乘机加大油门向融汇广场方向冲了出去。见此情景,周维国立即用对讲机呼喊前方宇隆岗亭实施拦截,一方面驾驶警用皮卡车尾随该车。在交警特警共同协助下,成功将该车拦下,民警经过仔细观察,发现该车车牌明显异于一般车牌,民警再次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但该驾驶员始终支支吾吾,拒不出示相关证件,民警立即通过对讲机与大队指挥中心取得联系,通过“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对该车辆进行网上比对,经比对发现,该驾驶员恽某驾驶车辆系套牌。在铁的事实面前,驾驶员恽某终于承认了套用车牌的违法行为。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恽某处以罚款肆仟元;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对恽某未按期年审处以罚款贰佰元;合并执行,对恽某处以罚款肆仟贰佰元,重罚,并对假牌予以收缴。
行动中,大队共出动警力200多人次,检查过往车辆1000多辆辆,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2起,其中涉牌涉证11起,故意遮挡污损号牌5起,其他违法行为116起。通过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工作取得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