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10时许,戴先生驾车行至建设大道劲松路口,刹车不及追了别人车的尾。被撞车的驾驶员下车查看,见自己没什么损失,还安慰了戴先生几句,当即驾车离开了现场。自己的车头撞变了形,地上还流了一大摊水,戴先生好生烦恼,觉得自己应负事故的全责,见后面堵了好几辆车,连对方的车牌号都没看清,就忙着与车上的同伴把车推到了路边。等自己再向保险公司打电话时,戴先生才知道自己索赔遇到了麻烦。
根据保险公司规定,这类车损事故,肇事双方都在的可以赔付损失的100%,而无第三方(被撞的)时,保险公司只赔车辆损失的70%。戴先生此次车损估价4千多元,因对方走了,自己就要多承担1千多元的损失。戴先生连忙与同伴努力回忆对方的车牌号。昨日下午3时,戴先生才联系上了被撞车主,约好今天上午一起去就近的快速处理服务点去定责理赔。
交警提醒车主,发生碰擦事故后事故双方要冷静,司机可用携带的相机或有照相功能的手机对出事车辆拍下近景、远景以及车轮位置3张照片,然后立即将车移到路旁进行协商。双方可立即到就近的快速处理服务点定责,如遇一方有急事,双方可留下联系方式,在24小时内到双方约定的快速处理服务点进行定责和理赔。
据了解,我市开展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以来,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率已由去年6月的20%上升到今年5月份的68.4%,这说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已被广大市民所接受。但是,目前我市每月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仍占拥堵数量的25%以上。在此提醒司机朋友发生碰擦事故后,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按照快速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尽快撤除现场减少因此造成的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