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外资普通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引导企业有序健康发展,市交通部门积极履行职责,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企业监管力度。
一、定期梳理企业信息,及时掌握企业动态。通过比对省运政系统,定期更新“企业信息采集表”等方式,及时掌握企业动态信息,保障工作事项和相关要求传达及时通畅。二、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组织全市外资普运企业签订2013年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三、依规实施科学考评,激励先进带动后进。会同区县级市交通部门组织对自有营运货车10辆及以上、从事营业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企业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工作,鼓励先进,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后进企业迎头赶上。四、强调环保低碳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组织企业签订交通行业发展低碳交通工作责任书,要求企业成立节能减排组织领导机构,督促企业尽早淘汰黄标营运车辆,加快转型升级。五、完善服务管理工作,引导企业健康发展。通过发送短信,设立企业“公共邮箱”等方式及时向企业通报行业动态,宣贯行业政策,同时不定期组织企业人员参加行业培训,加强从业人员能力培养,提升企业竞争力。(市运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