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于今年7月1日实施。为做好新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市处于
会议要求各运管所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安全例会、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各种方式,积极宣传贯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市处结合宣贯会议举办了培训班,聘请省厅运管局晏远春科长,为大家讲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知识,各县(市)、区运管所,处属各运管所分管所长及货运科长(股长),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宣贯会议及培训班取得了良好效果。 (孙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