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港航管理处: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赣交法规字〔2013〕2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现将2013年全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考核目的
通过开展201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深入考查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各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情况,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推进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加快发展我市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
二、评议考核的内容
为提高评议执法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三基三化”建设的重点目标任务,2013年执法考评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对象和内容:
(一)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考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落实、基层执法站所建设任务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和执法监督、法制工作机构配备和经费保障情况。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根据部制定的《2013年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系统分支机构)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附件2)。
(二)市运管处、市港航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主要考评执法人员准入管理、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执法经费保障、执法装备配备、执法案件办理质量、执法评议考核落实情况。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根据部制定的《2013年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附件3)。 三、评议考核的组织形式和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2013年6月5日-6月10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运输处、市港航处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同,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动员部署。
(二)全面考评(2013年6月11日-6月25日)
1、自查活动。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市港航处组织有关人员,在本单位内统一组织自查。主要自查内容详见《2013年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系统分支机构)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附件2)、《2013年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分细则及标准 》(附件3)、《2013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附件6)。
2、撰写自查报告。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市港航处要认真总结本单位的自评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2013年6月17日前报市局。
3、实地督查。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业务骨干、法制工作人员等组成评议考核督查小组,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市港航处进行实地督查。各单位要做好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督查组查阅。督查重点:一是根据《2013年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系统分支机构)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对县(区)交通运输局进行综合评估打分;二是根据《2013年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分细则及标准》对各基层执法机构进行综合评估打分;三是抽取检查2012年-2013年以来的各类执法案卷,并重点检查“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件”,督查组将根据《2013年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分细则及标准 》对抽查的案卷进行点评。
4、考评打分。市交通运输局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分别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市港航处的执法工作分别进行评估打分。要按照评估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并在本地区、本系统进行通报,同时将排序结果于2013年7月1日前报省厅。
(三)总结推荐。(2013年6月26日-6月30日)
1、市交通运输局将考评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汇总,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报局领导,并在7月1日前报省厅。
2、向省厅推荐1个执法考评优秀单位,并认真填写《2013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推荐表》(附件4),并在7月1日前报省厅。
(四)迎接省厅检查(2013年7月1日-7月15日)
省厅从将组织互查组,分别对各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基层执法机构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做好迎查准备。
(五)执法人员考试(2013年7月15日-8月20日)
1、根据省厅要求,对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将组织本单位全体执法人员进行考试。考试试题由省厅统一制定,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考试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
2、交通部于9月13日组织全国部分省(含江西省)路政执法人员统一考试。省厅在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抽考,考试内容为《行政处罚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各单位要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培训并做好被抽考的准备。
(六)全面总结(2013年8月21日-8月31日)
一是对全市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认真处理好考评中暴露出的重要问题,对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履行或者限期改正;对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改正;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予以纠正。
二是对本次考评工作中掌握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考评工作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
(二)注重成效,严格考评
执法考评工作要深入进行,通过自查、实地检查,真实地掌握基层执法单位的实际情况,总结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基层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真实问题。要通过考评,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调研,探索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推动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着眼长远,完善机制。
要认真总结经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和方法,发掘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好制度、好做法,对考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系统整理,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要结合考评工作不断创新执法考评的内容和方法,要落实考评奖惩机制,强化执法考评结果的运用,将执法考评结果与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结效考核、评先评优、工资奖金、职级晋升等相挂钩。
附件:
1、2013年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系统分支机构)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附件2)
2、2013年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分细则及标准 (附件3)
3、2013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附件6)
4、2013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附件7)
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