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城市卫生水平,确保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按照市委、市政府2013-2014年在市中心城区组织开展“四城同创”工作要求,根据《江西省卫生城市标准》和《抚州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的,以提高市民素质、培养市民良好卫生习惯为重点,以完善各项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环境为基础,以综合整治市容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关键,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现城市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目标,将市中心城区建设成市容整洁、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优良、市政环卫设施完备、人居环境良好的省级卫生城市,为建设殷实、文明、和谐的幸福抚州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
按照市“创卫”小组分解到我局的工作任务,根据局属各单位的实际工作,将我局的创建任务和目标逐项落实到各单位,全面展开创建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创卫”意识。
根据市“创卫”工作的要求,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横幅、橱窗、电子屏、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创卫”工作,在长运汽车站,公交公司,摆放控烟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物品及相关资料,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让广大职工树立“创卫”意识,增强“创卫”的荣誉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搞好环境卫生,营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
为了达到市“创卫”工作的要求,要搞好环境卫生。要求卫生设施完善,室内外环境卫生。卫生保洁及时、到位,无卫生死角,门窗洁净,厕所卫生达到国家标准和要求,室外车辆停放整齐。单位食堂各项设施、器具,食品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上岗,个人卫生良好。机关、宿舍、食堂、长运汽车站,公交公司根据市“创卫”工作方案,进行除“四害”工作,“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开展综合治理,创建卫生、文明车站。
要完善车站卫生设施,保洁责任到人,做好车站的环境卫生工作;要加强管理,教育好车站工作人员,文明服务,热情服务,微笑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全力做好长运车站、公交首末站公厕设置,达到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和“创卫”工作方案的要求,整体提升车站的服务形象。
责任单位:运管处
(四)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的管理,为市民出行提供整洁,舒适的交通服务。
加强公交车牛皮癣小广告清理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公交车车身整洁,车内无垃圾,公交站台环境整洁清爽。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更新力度,让市民安全、舒适出行。出租车按照“四统一”要求,完成车身颜色、座套卫生、语音提示、智能计价器的安装。加强对出租车的日常管理,要求出租车司机,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做到不甩客,不拒载。车内整洁,符合卫生要求,车辆不乱停乱放,不随意调头,遵守交通规则。
责任单位:运管处
四、实施步骤
按照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结合我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创建实施步骤主要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月――2月)
根据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创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市交通行业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明确2013年“创卫”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单位,同时开展广泛宣传发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3月――12月)
根据《江西省卫生城市考核评分标准》的各项指标和《抚州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全面开展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活动。
(三)自查自检阶段(2014年1月--2月)
做好“创卫”自查自检工作。对照工作任务,对每项工作进行检查,落实。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4年3月――2014年6月)
做好迎接创卫领导小组对创卫工作的检查、调研和指导等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达到市“创卫”方案的要求。
(五)迎接验收阶段(2014年7月――8月)
做好各项工作准备,迎接省、市级卫生城市考核评估组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的原则,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它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动员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2、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建立创卫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创卫工作台帐,做到专人负责管理,规范档案资料,使创卫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3、抓住重点,全面达标。要采取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重点整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创卫工作全面达标。
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