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公安厅共同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文明货运企业”及“文明货运驾驶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宣传科从5月16日起,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借助电视台、电台、报纸、手机短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举办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措施、方法等,从而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此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是,通过评选活动,树立一批交通安全文明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货运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参与交通、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次活动严格从货运企业资质、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道路运输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货运驾驶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运输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驾驶、从业资格,具备交通安全意识等多方面要求推荐的企业和驾驶人符合评选标准。经过对各大队推荐的企业和驾驶人采取审核材料、实地走访,最终选出了7个候选货运企业和20名候选货运驾驶人,上报到全区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参加全区评选。通过全区活动组委会的复审、公示等阶段,将涌现出一批“文明货运企业”和“文明货运驾驶人”交通安全文先进明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