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第123号令、124号令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进一步增强全市车管民警及工作人员执法为民意识,提高车管人员服务群众能力和工作水平,根据省总队要求和我市车管工作的实际需要,2013年8月16日至8月18日,巴中支队车管所在巴中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市公安交警车管业务培训班。交警支队政委杨永殿、副支队长吴军莅临指导车管业务培训,支队车管所及各县、区交警大队分管领导、全体车管民警和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共计97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先后组织参训人员参观了巴中市法纪教育基地,观看了“伸手必被捉”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了省公安厅领导在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例》、《车辆管理所“九个严禁”》等,组织支队车管所各科室负责人和各县区车管所领导签订《公正廉洁文明执法责任书》,讲解了机动车驾驶人审验和校车标牌核发及机动车驾驶证降级注销业务相关要求、电动自行车上牌上户和机动车报废标准以及机动车查验工作相关规定要求,并对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参训人员还通过交叉查阅机动车及驾驶人档案进行讨论交流,并分别对检查档案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吴军从培训重要性、培训目的等几方面进行了动员讲话,并对近期全市的车管工作做了点评,对如何抓好当前和下一步车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居安思危,充分认识我们车管工作的新形式和新情况;二是勇于担当,努力提升做好车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三是防微杜渐,全力推进车管工作的廉政建设;四是任重道远,开拓全市车管工作新局面。
交警支队政委杨永殿深入分析了当前车管工作面临的形式和存在的问题,就如何提高服务水平创建人民满意的车管所,他要求所有参训民警及工作人员务必清醒认识到此次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并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端正思想,认真参与,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把便民利民的举措扎扎实实落到实处,在工作中把好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