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知对方没有驾照的情况下,还将车借给对方,是违法行为。”近日,嘉陵区公安分局文峰派出所民警告诉笔者,日前,他们查获了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张某在明知杜某没有驾照的情况下,还将自己的车子交给杜某驾驶。二人的行为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每人500元的罚款。
10月29日上午,张某开车接在文峰镇一家驾校学车的杜某回家。途中,杜某提出要借张某的车继续练习。张某爽快答应了这个请求。由于杜某驾驶的这辆车行驶过于缓慢,遂引起了在道路上执勤的民警的注意,于是上前询问,发现了杜某系无证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