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春运、春节营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直属大队在寒假即将到来之际,主动强化与区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多路行动,铁拳硬手,严厉打击“黑校车”,一天之内查处了两起“黑校车”接送学生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出行交通安全。
1月16日早晨,据一农村交通安全信息员举报,沙河镇某幼儿园存在利用普通客车(牌号为赣B53955)接送学生之嫌。接到举报后,直属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公巡二中队组织警力,根据信息提供的相关信息,认真分析该车辆可能行经的路段,采取定点检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措施,对重点路段过往车辆逐一排查。7时50分,民警发现了车牌为赣B53955的小型普通客车,并将其拦下,经检查,该车核载7人,实坐7人(幼儿学生6人,驾驶员1人),且该车并没有接送学生的资质,民警当即告知当事人廖某某,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第45条规定,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利用警车将幼儿安全转运到幼儿园。
16日下午16时23分,该大队公巡一中队民警在水西联三村乡道双福砖厂路段巡逻中发现一辆号牌为赣B5K686的小型普通客车搭载多名学生。经调查,该车系水西镇小博士幼儿园自己购买专门用来接送本园学生的,未按规定喷涂统一标识,未在教育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也未取得校车标识标牌。该车核载8人,实载8名幼童和2名成年人。该大队民警现场依法对该幼儿园实施了经济处罚,并将此次查处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区教育局和当地镇政府,建议对该幼儿园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