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洲交警大队按照支队勤务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六项长效机制,迅速开展酒后驾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将酒后驾驶的治理纳入常态化管理。
一、加大路面管理力度,建立查处工作机制。大队结合集中整治活动,要求全体民警对治理酒驾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执法手段,强化路面管控,中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组织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及时查纠、震慑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二、明确纪律要求,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大队要求全体民警从讲政治的高度上来认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杜绝弹性执法,对存在醉酒、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当拘则拘、当罚则罚,实行“零”容忍,把“不说情”作为一条高压线,坚决杜绝“说情风”。
三、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严整机制。要求全体执勤民警在纠正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时,既要做到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又要注重说服教育,向当事人讲清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努力做到让违法者心服口服,达到处罚教育相结合、标本兼治的目的,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加强民警执法安全防护,建立内部安全机制。加强对民警的自我防范教育,组织民警集中学习支队“三条禁令”、人民警察法、《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对民警进行安全防护集中警示教育,使每一位民警既认识到安全防护的重要性,又学会怎样进行科学的安全防护,杜绝影响人身健康的危险源,避免交通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即保护好自己,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集中整治酒后驾驶活动中去。
五、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源头防控机制。大队车宣民警不断延伸宣传触角,深入到社区、街道、商贸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大力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努力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同时,车宣民警主动深入到辖区企业、商场、酒店等场所,在显眼的过道或者大厅醒目位置张贴“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警示标语,并在餐桌等处放置提示牌,力争从源头上防止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狠抓督导落实,建立检查考核机制。为确保酒后治理集中整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大队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各级领导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始终带领民警工作在第一线、督导在一线,为集中统一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5月份以来,东洲大队共进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3次,出动警力84人次,出动警车28台,查处酒后驾车行为8起,其他违法行为60余起,有效的震慑了酒后驾车以及其它各类违法行为,有效降低了辖区交通事故发生率,为辖区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