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4日,一名因醉酒驾驶营运车辆驾驶员被延吉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询问,该人为隔夜醉酒驾驶机动车。
24日10时许,延吉市公安交警大队122报警台接到报警电话:在延吉市302国道新民桥上发生一起两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韩忠权、金昌男接到指令后2分钟后赶到事故现场。在新民桥上,一辆挂着吉HT0085号牌出租车与一辆吉HD1277号小型客车相撞。勘查中,民警发现HT0085出租车驾驶员姬某(男、40岁、黑龙江省人)有酒驾嫌疑,民警将姬某带到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姬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61毫克/100毫升,严重超标。经民警询问,姬某在23日晚喝酒至24日凌晨3时许后回家休息,早上出车载客,没想到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查出酒后驾驶车辆。
目前,姬某因醉酒驾驶营运车辆被延吉市公安交警大队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