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交通各单位:
现将《绍兴市交通局专题协调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绍兴市交通局专题协调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对工作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协调,特制定专题协调会议制度。
一、局专题协调会议由局领导按照分工召集和主持,或者由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召集和主持。
二、专题协调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研究处理属于局领导分管职责范围、需要专题研究和处理的事项;
(二)研究处置和协调解决重要事宜;
(三)研究处理需要多个业务处室或单位协调解决的专题事宜;
(四)研究贯彻市委、市政府、省厅等上级部门领导所作的批示、指示;
(五)研究处理其它需要专门研究的问题。
三、局专题协调会议的议题和参加会议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会议的组织工作由提交议题的处室负责。
四、局专题协调会议的纪要,由提交议题的处室或单位拟制,经办公室审核后由主持会议局领导签阅,最后由局主要领导签发。
五、提交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的事项,应由主办处室或单位多方面考虑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性意见,方可提交会议研究。
六、局专题协调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