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民警事故处理质量和能力汪清县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提高执法质量,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为准则,在事故处理中抓住重点环节,使事故处理执法质量不断得到提高。
一是勘查好事故现场。事故现场勘查是事故处理的关键环节,事故处理民警在事故现场勘查将突出“快、细、全”。“快”就是迅速到达现场。“细”就是仔细勘察事故现场。“全”就是全面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解勘查。
二是认定好事故责任。责任认定直接关系当事人的切实利益,为确保依法公正执法,汪清大队事故科坚持一般程序案件责任认定集体研究制度,事故材料调查整理齐全后,由大队分管领导、事故中队长、全体办案民警参加,共同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确保了公开公正执法,责任认定准确无误,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调解好事故赔偿。事故处理工作群众满意不满意,调解处理是重要一环。为此,大队挑选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民警专门负责调解处理工作,在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进行调解处理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的调解理念,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去调解,增强做群众工作能力。针对每起交通事故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采取不同调解方式,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增加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并要求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互相理解的心态,对待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损害赔偿问题,确保事故得到迅速圆满处理。
四是完善好法律文书。大队积极完善事故处理程序,对受案登记表、认定书、处罚审批表等全部使用微机打印。加强民警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程序规定等基本功的教育训练,着力加强民警法律文书制作方面的学习,要求法律文书要齐全,每一张法律文书填写要规范,法律文书填写必须同时做到字迹工整清晰,项目填写完整,执法印章齐备,使每起交通事故的法律文书规范齐全,每名民警都能正确使用和制作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