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玉彬)为了将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抓好、抓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藁城交警大队车管民警首先从自身做起,按照大队的总体要求,结合车管工作实际,严格管理,精心把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强交通事故预防源头管理力度,助推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民警责任教育。藁城车管所引导和教育全体车管民警,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全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机动车检验是否合格,驾驶人源头宣传是否到位,车管民警具有不可推卸的源头管理责任。车管民警要高度重视自身的源头管理作用,切实履行车管民警源头管理职责,按照规章制度,按照业务流程扎实开展车管工作。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民警对安检机构要认真开展源头监管工作,杜绝机动车检验机构违规登记检验。
二是加强车管阵地宣传。藁城车管所把业务大厅和驾驶人年审培训室考试场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在车管所门口悬挂宣传横幅,业务大厅、驾驶人年审培训室张贴宣传画,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循环播放宣传光盘,在办理业务时随时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让办事群众潜移默化地接受宣传教育;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三是加强科目考试秩序管理。藁城车管所牢牢把握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严格对考试员队伍的管理,完善驾驶人考试员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相关纪律规定。严禁降低考试标准,参与考试舞弊,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四是加强检验登记管理。藁城车管所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车辆进行严格查验。对非法改装、未按规定安装、粘贴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或者安装、粘贴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货车和挂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违反规定办理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民警的责任。
五是加强考核监督力度。大队车管所充分发挥值日警官制度作用,每天由值日警官巡视检查,严格检查办理车管业务及执勤纠违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车管要求民警在自身的工作中互相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上级领导、督察部门的定期、不定期监督,按时征求督察部门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牢牢把住事故预防源头管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