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河池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民警在进行例行巡逻时,将一名误入高速公路的摩托车驾驶人带离,护送12公里直至高速公路出口,及时制止一起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载人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2时30分左右,大队执勤民警在执行巡逻任务的过程中,在兰海高速G75线南丹段(贵州往河池方向)1671公里处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疾驰,摩托车后座上还搭载着两名乘客。执勤民警随即通过喊话方式示意摩托车驾驶人靠边停车。经询问得知,摩托车驾驶人石某为贵州省独山县人,驾摩托车到广西省马山县打工,因不识路,误闯入了高速公路。随后,民警对石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高速公路因其行车特点,摩托车上道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考虑到石某对路况不熟悉,雨雾天气视线不佳,且车上还载有石某的爱人和未满两岁的小孩,巡逻民警立即开启警示灯,载着石某的家人,一路将摩托驾驶人安全带到了就近的高速公路出口处,并再三叮嘱石某雨天要注意安全,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