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任丘市投入财政资金900余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力度,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养护责任到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市政府对乡镇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乡镇管养责任,全市18个乡镇、办事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与养护承包人签订养护承包合同,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实现了854.2公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全覆盖。
二是养护标准到位。按照“文明示范路”建设标准,中小修整治做到“三早”(早发现、早安排、早处治),日常养护做到“四定”(定人员、定路段、定标准、定时间),明确工作标准,提高养护质量。目前动用挖掘机20台班,运输车40台班,水车60台班,新植苗木3000余株,清理垃圾1000余方。
三是路政管理到位。以农村公路过村镇路段为重点,积极开展路田分家和春季整治活动,突出抓好乱堆乱放、私设公路标志和“路田分家”治理,共清理乱堆乱放600余方、杂乱标牌42处,实施清理路田分家5处。
四是隐患整改到位。组织技术人员对所辖道路、桥涵及沿线安保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新补设路口警告标志6处。严格落实桥梁工程师制度,完善桥梁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7座农村公路桥梁,督促所属乡镇设置警示标志,落实专人实施日常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