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8”高速公路道路通行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中,十三大队按照预定行动方案,切实加大对客运车辆超员、疲劳驾驶、涉牌涉证和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道路通行环境。14时20分许,执勤民警在服务区入口匝道引导一辆悬挂桂RF6033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驶入服务区待检区停车接受安全检查,执勤民警一眼就发现该机动车号牌有疑点,在英文字母“F”的下边粘贴着一小块与车辆号牌底色一致的不干胶,使得原是“E”字母的,摇身一变成了“F”字母,且前后机动车号牌都实施了同样的手法。执勤民警对该机动车驾驶人实施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判教育,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第四项,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对该机动车驾驶人苏某某实施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800元,一次记12分的处罚。
16时20分,一辆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越野型小轿车被执勤民警引导驶入服务区待检区停车接受检查。执勤民警向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调查,为什么不悬挂机动车号牌?该机动车驾驶人黎 某没有正面回答民警的提问,而是拿起手机在一旁不停的打电话。执勤民警让其打开车辆尾厢接受检查,在对该车尾厢检查中发现,除了一套未悬挂的粤籍机动车号牌以外,还有1张使用不干胶材料制作的机动车号牌数字,3套用于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迷彩布套,在违法事实和证据面前,该车驾驶人黎 某变得无语,执勤民警严格依法对驾驶人黎 某实施的不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