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市城管局泰山区分局财源执法所与交警二大队执法人员对文化路、龙潭路、东岳大街、财源街采取拉网式巡查,首次对驾驶员不在现场拒绝驶离,停放在路边售卖电话卡的1辆依维柯机动车,进行拍照、取证、贴罚单;对驾驶员或服务人员在现场,停放路边售卖电话卡的1辆面包车进行拍照、取证后,没收驾驶证、行车证,让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执法过程中,10余辆违规占道经营的机动车,见到巡查队伍后,迅速收摊自行离开。
据了解,该项活动自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执法程序对占用城市主次干
道、违章停放的经营快餐、冷饮、水果、干果、蔬菜及售卖电话卡等机动车辆以及不符合上路标准的机动车,进行拍照、罚款,依法查扣;对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经营的机动车车主,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