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航区LNG燃料动力试点船舶安全监管课题研究由省港航管理局委托湖州市交通学会承办。会议邀请了上海海事局、上海、苏州市地方海事局的有关专家参加,省地方海事局海事处、船检处的领导到会。
会议就《湖州航区LNG燃料动力试点船舶安全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修改,形成了一致的监管意见,达成了针对LNG燃料动力试点船舶的监管共识。该监管规定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复同意后,将作为试点船舶航行区域各相关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临时性监管规定,有利于我市LNG燃料动力试点船舶的顺利运营和安全监管。
目前,我市有两家航运企业正在筹备柴油-LNG燃料动力船舶的试点工作,其中,湖州市航运实业总公司与浙江新捷中油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合作的“浙湖新48号” 船舶改造试点方案已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近期将正式上报试点方案;安吉远亚运输有限公司与中海油湖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合作的“浙安吉货1777”等5艘船舶的改造试点方案已上报省地方海事局,近期将申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专家评审。上述试点船舶的航线主要为长兴电厂至上海黄浦江朱家门煤炭运输码头和上海宝山罗泾煤炭运输码头,沿线安全监管职责涉及湖州、苏州、上海市地方海事局和上海海事局等相关海事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