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可由路面交警进行处理,“发生事故后苦等事故大队交警”的状况将得到改善。13日,市公安交管局对城区所有路面交警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资格培训,让他们具备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资质和能力,确保出现轻微交通事故时能第一时间处置,保证道路安全畅通。
尴尬——
路面交警处理不了小事故
“十一”前夕,十堰城区朝阳路何家沟路口发生一起轻微刮擦交通事故。两位车主下车争论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附近一名正在值勤的交警报案后,这名交警又不负责处理,他们便将车辆停在原地等候事故处理民警。这一等,可苦了其他车主:事故引起的交通堵塞,致使拥堵车辆排队至东方食品厂附近,堵车时间近20分钟。
据市公安交管部门统计,城区道路上平均每日出现碰撞、刮擦、追尾等轻微交通事故70余起,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的80%以上。如果交警不能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或赶到现场却不能第一时间处置,就很可能造成严重交通堵塞。
原因——
多数交警不具备处理事故资质
按照以往的分工,路面交警主要是组织交通,一旦发生事故,须由专门处理事故的民警来处理。据了解,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仅有民警30余人,每日一组民警要赶赴多起事故现场,还需要一定时间调解事故当事人损害赔偿、查办涉嫌交通肇事犯罪人员。这样一来,事故处理民警往往无法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
市公安交管局调查和分析发现,路面交警在事故现场却无法处理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业务性非常强,要求处理事故的民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业务水平。而在十堰市中心城区,从事事故处理的民警大约只占40%,绝大多数交警都没有处理一般事故的资质。
措施——
路面交警参加资格培训
13日,市公安交管部门对城区所有路面交警进行交通事故处理资格培训,通过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场绘图、现场照相、现场勘查等相关业务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的培训,经省公安交管局考试合格后全部核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证”,让所有交通民警都具备处理交通事故的资质和能力。
目前,十堰市城区的路面交警都配备了数码相机。如果发生一般事故,民警不仅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还要第一时间处理好事故。“赶到现场用相机拍摄固定证据之后,立即就可以撤除现场。但较特大事故、重特大事故还是要靠具有中、高级资格的专业事故处理民警来处理。”市公安交管局副支队长曹子健表示,路面交警通过培训和考试合格后,便具备一般事故的处理能力,今后在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上,将比以前更及时、更快捷。
解忧——
路面交警“断案”不影响理赔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路面交警也能第一时间现场“断案”,这的确是件好事。但很多车主有这样一个疑问:路面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如果只是用相机拍摄固定证据而不出具相关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证明,后期理赔会不会受到影响?
对于广大车主的疑问,曹子健表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车主应首先通过110或8213292报警备案,路面交警用相机或手机对车辆受损部位、接触点和事故现场全景拍照后,车主即可撤离现场,公安机关后期会给车主出具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证明,不会影响车主的保险理赔。
永诚保险公司部门经理汪海表示,对于车辆碰撞、刮擦、追尾等没有伤人的轻微交通事故,车主应该第一时间拨打交警和保险公司报警电话备案,后续理赔只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证明、驾驶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卡号和对方交强险凭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号即可。
市公安交管局提醒广大车主,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对于主动撤离现场的事故当事人,公安机关将免除或减轻罚款、记分处罚。对于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报警、不自行拍照并迅速撤离现场而造成交通拥堵或二次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