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新余市交警支队渝水大队紧紧抓住农村春耕季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三项措施护农助春耕,确保农村交通安全。
一是大力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大队联合公路、交通部门及当地乡镇政府,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治措施,及时报告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及时增派警力,加强路面管控。另一方面,大队各中队联合村委干部,与农用车、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车主及驾驶人逐一见面,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并与村委会、车主或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坚决杜绝“病”上路行驶。对“三无”车辆,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对报废车辆,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监督其不得上路行驶。
二是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服务活动。结合当前“三评三访”活动,深入到沿线村庄、田间地头,了解村民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希望和要求,尽可能解决和帮助村民的困难。充分利用农村千村广播向村民播讲交通安全知识,利用农村集市贸易赶集日开展咨询,通过播放光碟、摆放展板、散发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开展交通宣传进村委,利用农村召开村委会议时机,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展出交通事故案例展板和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向村干部宣传不要乘坐低速载货车,农机车、农用器具不占用道路乱停乱放,二轮、三轮摩托车不违法载人,并做好本村的劝导与监督。
三是大力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活动。一是加强重点路段管控。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员作用,加强对乡(镇)道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厂矿企业等人车流量大路段的巡逻管控。二是加强农村客运、校车幼儿园接送车管理。大队组织民警深入乡(镇)客运站、学校幼儿园检查督促车辆例检、出站登记、驾驶人学习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客运车辆、校车、幼儿园接送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三是打击重点违法行为。大队各中队结合农村实际,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检查“早出晚归”勤务方式,查纠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客车超速、超员、酒后驾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二轮三轮摩托车、面包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合农机部门、乡镇政府开展集中整治,对运输种子、化肥、农膜、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教育登记后放行,确保村民春耕时期出行安全。
活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出违法占道停车等安全隐患13处,深入沿线20个村庄、6个乡镇集市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摆放宣传展板22次,教育查处违法行为16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