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一名在交通事故中的死者家属,拿着“人民警察为人民、公正执法受欢迎、奔波劳累为案情、可敬可爱好精神”的锦旗,送到了事故中队民警曾剑的手中,赞扬其在事故处理工作中敬业、公正、为民的崇高精神。
2012年9月15日23时许,辖区内泰安长江大桥北桥头(高坝)中石化“自力”加油站处,驾驶人杨某躲避越双实线转弯的安徽籍拖挂车时,与对向行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乘坐人当场死亡,杨某经医院抢救后死亡。事故发生后,安徽籍拖挂车驶离了现场。事故调查民警曾剑在事故调查中,通过多次走访、查看监控录像,基本握清了事故事实,确定了安徽籍车辆号牌,并在人员少、事故多的情况下,放弃国庆放假休息,及时同安徽警方取得联系,找到了安徽籍车辆驾驶人,并在民警耐心地解释、沟通下,安徽籍车辆驾驶人从不理解到自愿到大队说明情况,让此事故得到了妥善处理。
事故民警曾剑在工作中的尽职、敬业、为民的精神感动了事故家属,以赠送锦旗表达了对民警的谢意,是“警爱民、民拥警”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