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11时50分,交警大队怀城中队接到一起交通事故,可能引发打斗的报警后,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经现场调查得知,李某当时驾驶二轮摩托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当行至金佳花园路段时因没有注意路况与路边行驶骑自行车的全某发生碰撞,造成全某轻伤,两车轻微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欲一走了之,在发动摩托车时被全某一手拉住其车尾,致使摩托车摔倒在路面,恼羞成怒的李某从地上捡起一木棍,疯狂追打全某。正此时,办案途经此处的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蔡用高和同行的两名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两方当事人分离开,并通知交警怀城中队前来处理。
在调查中,民警要求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出示相关证件时,李某却无言以对,始终无法出示有效证件。民警怀疑李某无证驾车,于是依法将其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核查,摩托车驾驶员李某(43岁,怀集县梁村镇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车。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款。
面对处罚,李某表示:“出事后,因自己无证驾驶怕被罚款才想逃跑,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很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