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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高考期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6月7日至9日每日7时至18时,机动车需遵守下列规定行驶。 
一、各考点周边道路,禁止0.75吨(不含0.75吨)以上的货车通行。 
二、各考点周边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三、各考点周边道路,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准超过30公里。 
四、持准考证送考的车辆,不受机动车限行规定的限制。 
五、持准考证送考的车辆,可临时借用公交车道行驶。 
六、各考点门前50米内,禁止机动车停放,送考车辆应即停即走。 
七、各考点周边道路,禁止机动车长时或多排停放。 
八、服从现场交通民警的指挥和管理。 
同时,考生及家长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就近的交通民警求助,我们会全力给予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