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交通运输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渡口改造、安保工程等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通知》明确:一是规范项目计划申报程序。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路管理局对编报计划文件的要求,从“十二五”农村公路规划库中遴选项目,根据项目重要性和缓急程度进行排序并形成计划建议,以正式文件报市交通运输局,同时抄报市公路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负责申报项目的审查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对市公路管理局的初审意见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的计划建议进行审定后,形成正式申报计划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路管理局。二是明确公路建设及管养职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的农村公路计划完成建设任务,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市公路管理局负责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定期对各类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三是明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其所属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渡改桥小桥及危桥改造小桥项目的质量安全日常监督工作;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处负责全市中桥以上渡改桥及危桥改造项目的质量安全日常监督工作。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对管辖项目质量安全运行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年中、年末将检查情况汇总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同时抄送(报)市公路管理局。四是明确工程验收职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农村公路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报市公路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项目进行验收抽查,抽查情况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并组织落实省、市农村公路检查与考核的有关协调和准备工作。五是定期上报工程进度。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于每月23日前将月进度报表报送市公路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审核汇总后于每月25日前将汇总报表报市交通运输局计划基建统计科,市交通运输局审定后于每月28日前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六是认真开展考核工作。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参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建设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管养情况参照《湖南省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检查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由市公路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年末考核结果纳入全年交通运输发展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