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民警对全县客运企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抓好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与各客运企业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客运企业与驾驶人和车主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把客车安全检验关,对客车驾驶人进行驾驶资格审查,杜绝病车、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杜绝无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车辆,对出站客车逐车进行检查登记,严把客车出站关,确保客车出站不超员,从源头上杜绝和消除事故隐患;对企业GPS监控系统进行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健全完善动态监控平台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利用GPS监控系统对客运车辆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客车运行中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针对当前农村道路交通违法特点,在农贸集市、村委会等村民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流动交通安全宣传栏,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公路沿线村庄向农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教育广大群众外出时不要乘坐超员客车,不要乘坐超载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确保自身安全;在农村乡镇集日、车流密集的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和农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针对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特点,强化对“三小”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提高驾驶人对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遵章行驶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