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队伍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树立交警队伍良好警风。根据州公安局5月3日上午会议精神和要求,5月3日下午,交警支队召开了各科、所、队以上领导会议,传达了州局会议精神,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厅、州局“八项规定”和“警纪警规”提出了要求。
会上,支队政治处主任李正武组织参会人员重温学习了中央、省委、州委,省厅、州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并就落实“八项规定”、贯彻执行警纪警规提出严格要求:一是要求各队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认识自觉统一到党中央、省、州委的要求上来;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熟悉、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好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规范公务接待,严格遵守“五条禁令”、上下班制度等警纪警规。加强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教育;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检查落实,确保本部门、本单位队伍、车辆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