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全市网民代表对邵阳市中心城区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真实声音,策应“限摩限电”宣传声势,7月24日下午,由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网管办联合组织召开的邵阳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网民座谈会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指挥部副指挥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杨修文,市委宣传部网管办主任陈文华,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以及来自全市的60余名网民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7月22日,市委宣传部网管办通过互联网发出了自愿报名参加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网民座谈会英雄贴。应约报名参加座谈会的40余名网民准时出席了会议,另有20余名没有报名的网民也自发来到会场积极发言。座谈会上,网民代表自由畅谈,直谏箴言:有为市委、政府开展“限摩限电”拍手叫好的,也有对“限摩限电”举手反对的;有积极献计献策的,也有想解决一些具体问题的。网民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包括:“限摩限电”的合法性问题;“限摩限电”区域将部分国省道纳入限行范围后过境摩托车如何通行问题;主要依靠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的邮电、送水、送气、送菜、装修等行业因“限摩限电”后运输成本上升会不会引起物价上涨问题;公交车乘车难、等车时间久、晚上无车坐,以及公交车脏、乱、差,服务不佳等影响市民出行问题;如何规范和查处部分出租车不打表、拼客、乱收费、拒载等乱象问题;城乡公交实行一体化以方便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问题;政府如何照顾安排出租摩托车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问题;骑摩托车进城的农民工如何方便进城问题;工商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助力车经销商销售行为监管问题;如何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等问题。 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指挥部副指挥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杨修文在认真听取网民意见和建议后,就网民朋友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开展“限摩限电”整治意义重大。政府为什么开展“限摩限电”主要是邵阳市的周边城市“限摩”后,市区已成为县(市)和周边地区摩托车进驻邵阳营运的“洼地”,邵阳市区原来有5.8万辆摩托车,除周边市以及县区牌照摩托车不配合登记外,现在摸底登记市区摩托车为22347台,据2012年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显示,市区现场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交通违法占到违法总量的85%(3.7万余起),涉摩交通事故占事故总量的72.5%,涉摩事故的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71.6%(53人),涉摩逃逸事故占逃逸事故总量的88.7%(286起)。因此,摩托车、电动车已经成为当前邵阳市区城市交通管理的突出问题,实施“限摩限电”刻不容缓。 二、开展 “限摩限电”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全国不少大中城市限制货车白天进城、限制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进城、禁止农用车进城,甚至实行汽车牌号尾数单双号通行等限行措施,都是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限制措施,是有法可依的。 三、采取多项措施推进“限摩限电”工作。政府对车主户口在“限摩限电”区域内,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和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合法手续的市区号牌摩托车实行回购补偿。政府对车主户口在“限摩限电”区域内,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自行处置的给予500元补贴;回购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联合办公。截止到7月23日,政府已回购车辆1542台,支付回购金445.57万元。 四、设置24个摩托车停靠点方便农民群众进城换乘。由市城管局牵头,7月31日前,在“限摩限电”区域外围共设置2摩托车临时停放点4个,停车位2005个,其中大祥区10个、双清区10个、北塔区4个,方便“限摩限电”区域外的群众进入“限摩限电”区域内换乘其他交通工具时临时停放摩托车。这24个停放点附近都有公交停靠站,同时设有停车标牌,配备了摩托车锁车设施,每个点还将安装高清监控摄像镜头,并入城市防控系统,与110报警联网。 五、联合下文解决摩托车出租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7月2日,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各县市区在邵阳市城区从事摩托车营运人员子女返乡就学的通知》(邵教通[2013]145号),要求邵阳市8县1市教育局要按照“通知”规定,认真做好在邵阳市城区从事摩托车出租的县区驾驶人子女返乡就学工作,只要有在邵阳市城区从事摩托车营运的县区驾驶人子女愿意办理返乡就学手续,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将在第一时间进行认真办理,且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附加费用,增加农民工子女入学负担。 六、保障公共交通运力到位,方便市民出行。为保障中心城区公共交通运力到位,市公用事业局牵头组织,市客管办、市交通局运管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扬子巴士有限公司等单位多次进行联合办公,通过增加70台公交车,新增开通4条公交线,延伸、调整5条公交线路,增加车辆及发车间隔密度,延长运营时间,增加高峰班次,增加320台出租汽车投入运营等一系列措施,来切实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目前,已到位40台公交车,投放营运出租车121台,其他车辆8月1日前全部投入营运。同时,政府要求扬子巴士有限公司增加空调车,改善车内条件和车内卫生,实行文明服务和报站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七、下发整改通知,加强出租车管理。针对6月份全市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以来出现的部分出租车拼客、不打表、乱涨价等无序运行现象,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已先后向市公用事业局等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对照整改内容加强出租车管理,同时,我们还将把今天网民朋友们反映的情况再一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争取尽快解决。 八、同步完善智能交通建设,实现科技管理交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用事业局、规划局、城管局、财政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建投资集团参与,按照《邵阳市城区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建设三年规划》,通过3年时间,全面建设并完善城区交通设施,确保市区道路交通承载能力显著提高,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监控等交通管理设施科学、规范、完备,停车设施明显改善,路网结构持续优化,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观,交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特别是结合最美十条街道建设,城区交通设施将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 九、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开展限摩限电工作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为搞好综合整治,交通管理部门还将以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摆、酒后驾驶、涉牌涉证、客货车违法、校车违法等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对城区重点地段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7,交通违法整治组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452起,其中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9155起、机动车乱停乱摆6107起、酒后驾驶21起、涉牌涉证18起、客车违法5起、货车违法146起,拖移乱停乱摆机动车125台,行政拘留违法人员2名。涉摩交通事故同比下降61.2%,涉摩死亡交通事故降为0起,利用摩托车实施“两抢”案件同比下降46.7%,城区摩托车运营数量急剧减少,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有了明显改善,通行效率明显提高,整治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支持。 十、超标电动自行车、助力车不得在“限行”区域行驶。随着8月1日“限摩限电”集中整治临近,市民也在逐步更换交通出行工具,越来越多选购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做为出行交通工具,依据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284-1998《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有关规定(即“99国标”),车辆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净重不大于40公斤以及必须具有脚踏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才是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也只有广大市民购买这种类型的电动自行车才能在城区“限摩限电”区域内上路行驶。(宣传中心/伍先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