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交警查获杀人犯并交至相关部门处理
发布时间:2013-10-2 11:34:48
5日上午,菏泽交警在日南高速鲁豫收费站附近查获一辆无牌轿车,检查发现,放置在后备箱里的车牌上竟有斑斑血迹,该车驾驶员试图借“杀猪”蒙混过关,但警方最终查明,他其实是一名刚刚作了案的杀人嫌犯。
5日上午9时40分许,日南高速菏泽段鲁豫收费站附近,菏泽市公安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交警在路面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照的比亚迪轿车自西向东驶来。交警将该车拦下,上前询问驾驶员为何不按规定悬挂车牌。这名男子称车牌在后备箱里。办案民警打开该车后备箱检查,吃惊地发现车牌上竟有斑斑血迹。
参与执勤的交警陈东介绍,发觉该车可疑后,民警随后加大检查力度,在车后座上发现了同样带着血迹的大石块、绳子等。男子辩称,他刚杀了一头猪,这些都是杀猪的工具,并趁民警不备,试图弃车逃逸。闻讯增援来的交警当场将其按住,后将其转移至附近的东明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面对警方的讯问,男子最终交代了他于4日晚在天津塘沽抢劫杀人的事实。
经查,该男子姓徐,今年22岁,德州市庆云县人,此前一直在天津塘沽打工。4日晚,他乘坐一辆黑出租时,因车费问题与出租车司机发生了口角,而后持刀将其捅死。事发后,他驾车连夜潜逃回了德州市庆云县,并于5日凌晨6时许抛尸于庆云县境内的一条河里。抛尸前,他曾偷偷潜逃回家,取来了编织袋、大石块、绳子等,试图将尸体装进编织袋后投河,后因天色大亮作罢,直接投尸河中。
抛尸后,男子驾驶抢劫来的这辆比亚迪轿车试图逃往湖北省,不料被菏泽交警当场查获。
5日下午,东明警方与德州庆云警方取得了联系。根据徐某的交代,庆云警方从河里将被害司机的尸体打捞了出来。警方初步查明被害人是一名年仅19岁,在天津开黑出租车揽活的安徽省六安市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