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合法权益方面,突出强调“三个管好”、“一个把住”,即管好“货源头”、管好“车源头”、管好“人源头”,把住“重点路段”。以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24小时不间断执法。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各级领导们的责任感,维持上年度领导小组不变,继续承接今年治超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截止目前,鹤岗市治超执法人员全员上岗,在所辖路段,特别是在鹤大公路、鹤名公路等重点路段累计劝返车辆110台次、卸载货物20余吨。